中国消费者协会
26-03-15 14:13 微博认证:中国消费者协会官方微博

各位网友,大家好!2026年度第3期中消协律师在线答疑活动——#月月315在线问答等您来# 如约而至!

本期活动我们从微博话题讨论、微信公众号留言以及近期消费热点事件中,甄选了具代表性、贴近民生的问题,旨在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与消费疑惑梳理。

我们希望通过本次活动,不仅解答个案疑惑,更能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科学消费理念,掌握理性维权方法,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特别提示的是本次在线答疑活动仅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如果您有具体的维权诉求或正在寻求纠纷解决,建议登录@中国消费者协会 官方微博,查询经营者所在地的消协投诉电话进行咨询;或直接拨打相关行政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

本次活动我们邀请4位中消协律师团律师为您解答: 姜超峰律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王惠娟律师—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吕晓晶律师-北京市实现者律师事务所,芦 云律师-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问题:消费者在餐厅点餐,点的标注“时价”的海鲜菜品,结账时价格却远超消费者消费预期,消费者认为商家没有提前告知具体单价,仅仅标了“时价”,因此不认可消费价格,请问律师消费者是否可以进行维权呢?

吕晓晶律师:餐厅以“时价”标示菜品价格,属于典型的价格违法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这位消费者可以当时拨打12345进行举报,也可以事后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和第十三条,向市场监督部门举报,或者向当地消费者协会举报,举报不能解决的,消费者可以考虑固定证据后提起诉讼。 http://t.cn/AXVe8Q3M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