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老子•第十六章》
【原文】
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今译】
心灵达到极端的空虚无欲,切实地保守这种清净无为的心境。万物都一起生长,我由此观察到了它们返还的过程。自然万物纷繁众多,最终都要各自返回到它们的本原。回归本原这称作静,静叫做复命。复命叫做常,认识把握常叫做明。不了解常,就会轻举妄动那就要产生祸害了。认识到“常”、“常道”的人才能无所不包容,而只有包容一切才能坦然大公,而只有坦然大公才能无所不周普,无所不周普才能合天理自然,合天理自然就合乎“道”,合乎“道”就能长久,终生都不会遭受危险(而只有按照“道”的原则身体力行,人的行为才能长久,并且终身可以免去危殆)。
【大意】
本章首先强调人应彻底排除外界及私欲的干扰,即“致虚”、“守静”;人的心灵本来是虚明宁静的,但往往被私欲所蒙蔽,因而观物不得其正,行事则失其常。有了“致虚极”的心灵,和“守静笃“的心境,才能心生智慧,才能认识到万物的生长运行的循环往复,这是自然规律(即常),了解这一点的人,终身没有危险。
【赏析】
本章老子在前一部分提出“致虚”、“守静”、“归根”、“复命”四个概念。 其实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致虚”与“守静”,“虚”与“静”交相为用,强调主体修养,虚、静:形容心境空明宁静的状态,尽量达到虚无的状态,老实地静守着,认为如此能观察到天地万物纷纷纭纭,然后复归其根的往复变化(道学家认为静可以通神明,增认识,明事理,这就如同水静能照须眉一样)。事物如芸草一样生生死死、死而复生,都还要回归它的根本。归根就安静下来了,安静下来就可以恢复生命。生死命运的往复变化也是常理,知道这是常理就明智(明:认识、了解事物运动变化中的法则,叫做“明”)。不知这是常理,违而为之,必遭不幸。知常理规律则能从容应对,适宜从容能有功绩,集功累德乃能保全性命,全身养命乃能享天地自然之福,天然就是道,遵道而行就能持久,终身也不会有危险。虚极静笃,然后能观,在老子的思想体系中,“虚”指“道”的本体,“静”指“道”的本根,他认为由静生动,由动归静;动是相对的,静是绝对的,纷繁万物各自返回本根叫做“静”,将这“归根”的“静”叫做“复命”,“归根”、“复命”的虚静是万物动静变化的长久不变的规律,称这规律为“常”(常:天地万物运动变化中的不变法则(原则))。本章后一部分从正反两面阐明“知常”的重要功用。符合“道”顺应自然规律就久长,不符合“常”就遭祸殃。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在老子看来,虽然具体事物变化纷纭、异彩纷呈,呈现出多种多样的存在形态和运动方式,天地间的万事万物,虽然以各种形态呈现给我们,也以各式各样的运动方式展现着自己,但无论物种多么丰富,无论它们的存在方式和运动方式多么繁杂,它们也都是按照“道”的原则存在和运动着,从根本上讲,它们似乎都朝着同一个方向运动和发展着,那就是它们共同的“根”,这即是老子在此提出的“复归其根”思想。老子没有孤立地来解说这一思想,而是将之放到他的整个思想体系中来加以分析。他的“复根”思想,即是其“致虚”、“守静”工夫的实践结晶,又是其“道”的进一步展开,同时又为其人生观提供了理论指南。
“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合于天道才能合于自然之道,合于自然之道才能长存不朽,如此终身也不至于有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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