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恩•魏德士:《法理学》,丁晓春、吴越译 为何选择这本书? 第一,这是一本既是部门法专家又是法理学专家的作者写作的法理学。 第二,这是一本立足于实践进行法理学研究的著作。 第三,这是一本既关注法律事实又关注法律价值的且凸显法律价值重要性的著作。
发布于 天津
.伯恩•魏德士:《法理学》,丁晓春、吴越译 为何选择这本书? 第一,这是一本既是部门法专家又是法理学专家的作者写作的法理学。 第二,这是一本立足于实践进行法理学研究的著作。 第三,这是一本既关注法律事实又关注法律价值的且凸显法律价值重要性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