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与抵达
26-03-13 22:00

读《作为意志和表象的的世界》9

这几天继续读本书第三篇之32、33、34、35共四节。书读得断断续续,这种不连贯性阅读,本身是一个痛并快乐的过程,就好比一个十足吃货,遇上饕餮盛宴而又不能大快朵颐。多么渴望能拥有充足的自由时间,将我不受打扰的阅读进行到底。回头想想,从最初翻开这本书的畏难心理,到了如今竟然读得有一点儿上瘾,这是一个多么大的飞跃。

总结起来讲,这四节内容主要包含:柏拉图的理念,康德的自在之物,叔本华的意志;认识的作用以及认识服务于意志的关系;一般的个体事物的认识与理念的认识;本质的世界与虚假的现象。以上内容统领在“世界作为表象再论”这一篇幅之下,也就是这一阶段的核心内容————“表象再论”。

柏拉图的理念,康德的自在之物,叔本华的意志,这是三个既相同又区别的概念,甚至说是哲学观点。为了阐明三者之间的关系,特引用书中239页中的一段:“依我们看来,倒是应该说理念只是自在之物的直接的,因而也是恰如其分的客体性。而自在之物本身却是意志,是意志,————要它尚未客体化,尚未成为表象。”对于这一段话,我是这样理解的:康德的自在之物是建立在柏拉图的理念基础之上,而叔本华的意志又是建立在柏拉图和康德之上。而在这一段接下来的内容,阐述了以下观点:康德关于自在之物的说法比较暧昧,既没有说它是客体(即表象),也没有说它不是客体(即表象),这正是康德的不足之处。那么叔本华的意志是什么?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指那种最原始、最根本、最固定的一种力。而从意志的客体化的每一个固定的级别,引出叔本华的理念的概念。这可谓本书最核心的内容,贯穿本书始终。

我一再说到,时间的概念始终难以琢磨,因而每一次涉及到与时间有关的内容,总有些搞不太懂,比如书中248页“任何关系本身又只有一个相对的实际存在;譬如时间中的一切存在就也是一个非存在;因为时间恰好只是那么一个东西,由于这东西相反的规定才能够同属于一个事物;所以每一现象都在时间中却又不在时间中。”的确令人费解。同样令人费解的还有“认识”,书中250页的一段,意志、理念、认识、客体、主体、个体纠缠在一起,读起来仿佛是外星文字,头脑里又开始捣浆糊了。关于时间,关于认识,绕是肯定绕不过去了,以后有时间,需要专门梳理两条线,一条关于时间,一条关于认识,决心彻底弄明白。

读书肯定不只是遇到难题,自然也有收获。我隐隐感觉到,由最初的一些基本概念和一些零碎观点,本书慢慢进入到系统阐明一些宏大的事物,比如关于宇宙的演变,历史的进程,在历史进程中涌现的伟大人物与杰出的天才,艺术的本质也逐渐显露头角,这些都属于本书研究范畴,这正是最具吸引力之处。愈是接近尾声,愈是进入高潮。作为读者,唯有抽丝剥茧,方能谜底洞开。

发布于 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