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公安机关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但吴姓警官在案件办理期间,通过广州市番禺公安分局退休人员陈灼标(谐音)介绍,于2026年2月28日下午六点联系犯罪嫌疑人家属,在电话中明确要求家属“不要请律师,把钱给他,他可以找人花钱摆平案子”,还恶意诋毁律师“是骗子”,声称“自己有大把渠道可以带口信”,吴姓警官的行为严重违反执法办案程序,涉嫌索贿受贿、滥用职权干预司法公正@广东公安 @广州公安 @廉洁广州 http://t.cn/AXVEPP9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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