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有一些协会、学会的分支机构俨然变成了“独立王国”,不仅设立了和总会一样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等组织架构,还随意将分支机构负责人冠以 “会长”“副会长”“理事长”“主席” 等称号,这种情况在行业协会、学会中尤为普遍。更离谱的是,部分社会团体为了短期利益,盲目设立分支机构,导致一个协会里几十上百个 “会长” 并存,头衔泛滥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这种乱象直接让社会公众、合作方甚至内部会员都难以区分法人主体和分支机构,进而引发了大量的法律纠纷和治理混乱。
发布于 北京
近年来,有一些协会、学会的分支机构俨然变成了“独立王国”,不仅设立了和总会一样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等组织架构,还随意将分支机构负责人冠以 “会长”“副会长”“理事长”“主席” 等称号,这种情况在行业协会、学会中尤为普遍。更离谱的是,部分社会团体为了短期利益,盲目设立分支机构,导致一个协会里几十上百个 “会长” 并存,头衔泛滥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这种乱象直接让社会公众、合作方甚至内部会员都难以区分法人主体和分支机构,进而引发了大量的法律纠纷和治理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