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易安:假设有个人作恶多端杀人如麻(比划中),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后来某天他突然失去了所有记忆,还变成了一个婴儿,那你觉得他还应该被惩罚吗?
聂折筠:(觉得对方很诡异)从哲学上说这是个类似于忒修斯之船的问题,当一个人的所有记忆,即所有构成自我的东西都被替换掉,那就很难判定他是否还是原来那个人。另外从律法上说,没有哪个国家的法律能完美处理这种情况,因为法律预设了行为人的连续性,比如你今天犯罪,明天被抓,后天受审,都基于你还是你这个先行条件,如果连续性被打破了……法律就会失去效力。所以如果你问应不应该惩罚他,我的答案是惩罚没有意义。
鞠易安:哦吼那受害者呢?被他害死的人和被毁掉的人生,就这么算了?
聂折筠:不,既然伤害已经发生了,这一点不会因为他失忆或者变成婴儿就消失,对受害者来说,他们失去的东西不会回来,所以惩罚是否合理和受害者是否能原谅是两件不同的事。
鞠易安:所以你的意思是,制度上可以不惩罚,但道德上未必会宽恕?
聂折筠:差不多。
鞠易安:换个角度,如果你是受害者呢?
聂折筠:如果只是一个没有记忆的婴儿,我不会把账算在他头上,因为没有意义,仇恨也需要对象,如果那个对象已经不存在了,继续恨下去也只会是浪费精力……但如果过去的那个人还会再次出现,我也不会放过他。
鞠易安:行,还有一个问题,如果那个作恶多端的人,其实就是你,有人告诉你,你以前杀过很多人,干过很多坏事,现在你失忆了,重新活了一遍。然后他们给你一个选择——恢复记忆或者永远不要知道,你会选哪个?
聂折筠:我大概会恢复。
鞠易安:这么干脆啊😯
聂折筠:如果那些事真的是我做的,那它们本来就属于我,忘掉不代表不存在。
鞠易安:说起来你真是挺爱钻牛角尖的……你现在活得好好的,干嘛非要把过去那一堆烂摊子想起来。
聂折筠:如果我不去面对,那就只能让别人一直承担后果,那些被伤害的人,他们没有选择忘记的机会,既然事情是我做的,那至少应该由我记得。
鞠易安:怪不得总有人会那啥你(迷思)
聂折筠:那啥是什么意思……这和刚才的问题有什么关系?😐
鞠易安:没什么,就突然觉得要是那个作恶多端的人真的是你,那就精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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