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月薪1.5万产假公司仅发3200元# 法院:违法,补足差额!】#产假提前返岗公司拒发津贴女子起诉# 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则案例:深圳女子王某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1.5万元。但产假期间,公司以其未参与绩效考核为由,仅按基本工资3200元支付产假工资。王某提前返岗后,公司当月仅发放正常工作工资,未支付该时段的产假工资。#产假提前返岗可领双份工资#
王某申请劳动仲裁并获得支持,公司不服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女职工产假待遇受法律强制保护,提前返岗不等于放弃产假工资,二者性质不同、并不冲突。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按王某产假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补足其产假期间的工资差额,该判决已生效。
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待遇,产假是女职工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单位都不得随意克扣或变相减少。深圳 @第一现场 http://t.cn/AXV0nhb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