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上边正在开会,本人在此提个建议,看看有用没?
建议以后不要搞什么文明城市,治安示范城市之类的评比,这玩意不仅劳民伤财,而且完全是在折腾基层干部和老百姓。比如评“文明城市”,搞得什么都必须规规矩矩的,甚至规矩到变态的程度,想在道边停个车如果车辆没有箭头方向停,都得被贴条罚款,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方面都要受到临时的制约,一问原因就说是在创城,好像出格一点,城市就变得不文明了似的。可评比一过去,一切又恢复了原样。何必把文明弄的那么麻烦呢,一个城市的文明是随着人们素质逐渐提高而缓慢向前发展的,评上文明城市了那个城市就文明啦?没事出门看看,满大街到处都是占车位的,也没人管,文明啥啦!
还有“治安示范城市”,这个对一些人的影响更大,伤害更深,很多地方为了评上这个荣誉,使劲控制违法案件的受案率,甚至连命案都敢推诿不立!连前段时间新闻都说,刑事犯罪的立案率如今很低,真的是因为当下违法犯罪行为变少了吗?未必吧!里边到底是怎么回事,估计懂得都懂,就是大家都难以启齿而已。
以上是本人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结合日常生活经验和工作经历产生的一些想法,借开会这当儿说说,希望有参会者能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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