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人总动员鸣井
26-03-10 16:15 微博认证:超话主持人(紧急寻人超话) 头条文章作者

#儿子随母姓违背公公遗愿丈夫要离婚#【“孩子随母姓丈夫闹离婚”:别让“香火”隔断亲情】#知政观察团#

40岁高龄产子,孩子随了母姓,结果丈夫因为父亲的遗愿,非要改回来,不改就起诉离婚。这事儿,让人看得心里挺不是滋味的。

一是法院为啥判不离?不是和稀泥,是法律讲究“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像重婚、家暴、遗弃这些是法定判离的情形。这个案子里,两口子结婚多年,有儿有女,还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为姓氏吵架,感情有矛盾,但没到“确已破裂”那个份儿上。

说白了,判决是给了这个家一个缓冲和反思的机会。姓氏这事儿,法律咋说?《民法典》第1015条明确规定,孩子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所以,张女士的要求,合理合法,一点毛病没有。

二是说说这个事儿更深层的问题。老李走了,遗愿想延续香火,这种传统观念咱理解。但活着的人,是不是把这份念想用错了地方?李先生因为父亲的遗愿,非要逼着妻子将孩子改姓,甚至闹到离家出走、起诉离婚的地步。

这已经不是孝顺,是用老人的遗愿当“令箭”,在制造新的家庭悲剧。咱们处理过多少类似事情,多少原本亲密的家人,就是因为这种“必须听我的”、“这事没商量”的固执,最后把亲情碎了一地,甚至引发祸端。

姓氏是什么?是符号,是传承,但绝不是捆绑和伤害家人的枷锁。40岁高龄产子的妻子,当初的承诺,夫妻共同养育孩子的辛苦,难道不比一个姓氏重要?

三是一个家庭的根基,是夫妻间的尊重、体谅和共同承担,不是孩子跟谁姓。为了所谓的“香火”和面子,把家吵散了,让孩子在缺爹少妈的环境里长大,这才是对家族传承最大的破坏。

#警sir说# “香火”要续的是情分,不是怨气;姓氏传的是家风,不是官司;一家人在一起,好好过日子,比什么都强!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