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投稿:北京市一些餐馆的菜品用“穆斯林”一词来命名或宣传,如“穆斯林炒肉片”“穆斯林炒牛肉片”“穆斯林风味”。这样的命名和宣传方式违反《宗教事务条例》第五十三条关于禁止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的规定。
PS:其中有一家餐厅叫“丝路伊兰餐厅”,这是明显擦边的命名方式,个人认为完全可以认定其名称是违规的。
具体情况见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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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