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接到一个案子其实是很不容易的。
比如,你是一个律师,你在执业所在地认识很多人,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就一定会接到很多案子,因为你认识的人得“有事儿”,在社会交往中遇上了麻烦,有了法律服务需求,这才能用得着律师。
但这还远远不够,就算你的某个朋友需要律师帮助,可在这个社会,很多人的人脉中未必只认识一个律师,如果人家认识两三个,有事的时候也不一定非得找你,可能人家认识个认为比你好的,直接去找别人了。
就算人家找了你,还得看人家的“事儿大小”,比如就是邻里之间发生争吵,被当众骂了几句,这类案件你最多也就安慰一下对方,让他消消气,咨询费都可能收不到。现实中,平时找律师的问这类事占比超过一半以上。
即使找你帮忙的人碰到的麻烦很大,需要找律师启动司法程序,前提是他得能拿出一笔律师费,白让你帮忙你肯定也不乐意,但人家属实没钱或者觉得找律师花几千块钱不值,从你这问明白了然后自己亲自上场打官司去,你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
运气再好一点,找你的人舍得出一笔律师费打官司,你报个价钱,人家觉得有点高,回头又去了几家律所打听价格,有的同行比你报的不仅低,同时比你把问题解释的还清楚明白,你还是要与这个案子失之交臂。
所以,以上的需要很多个“假设”全部成立,你才能获取到一个案件的委托,以维持当月的生计,当事人们虽然形形色色,但除非有特别原因“背书”,否则头一次与律师见面边没聊几句便爽快的交万八千甚至数万律师费的人凤毛麟角,当事人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哪那么好花。
每一份委托书,冥冥中都是一种缘分,律师赚到钱,是他的运气,把案子办好,是当事人的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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