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台市场监管龙湖分局:你们尽到监管责任了吗?
2025年11月份一位魏县农民工赵某在网上看到招聘广告,通过广告加了李某(女)微信,2025.11.21李某让他去邯郸火车站找“邯郸京遁卫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周姓经理填写了一份《邯郸京盾卫仕公司面试合格赴京合同制保安志愿书》(见下图),2025年11月22日周经理让去北京务工,他到北京后,周让他在保安队那儿上了两天班,后来又让他换地方开车,在北京工作了共31一天,按照上述《邯郸京盾卫仕公司面试合格赴京合同制保安志愿书》第四条中的约定:(综合工资7000元)和《劳动法》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丛台区这家公司不按《邯郸京盾卫仕公司面试合格赴京合同制保安志愿书》的约定和上述法律规定,把他当“贩子”骗到北京务工后白白干了一个多月,别说工资就连服装押金都没给。他多次联系丛台区这家公司的客户经理电话15188854118不接,微信不回。无奈,他又找到该公司的注册营业执照的登记地址:丛台区人民路219号金世纪商务中心1603室,该公司住所地点已经“人去镂空”找不到人,无奈他又打12345热线电话反映,丛台区市场监管局龙湖分局的一负责同志回复他:已经联系上了该公司经理 ,她们公司半年前就不经营了,并准备注销营业执照。龙湖分局这样的答复让他非常疑惑:明明2025年11月份她们公司还在网上发布广告招聘岗位,而龙湖分局为什么不调查不监督就草草敷衍市12345热线?更让他生气的是,他为了讨要工钱,他向龙湖分局这个来电19133033319的负责人要这家公司经理的电话号码 ,但被龙湖负责人以隐私为由拒绝不告诉他,他问龙湖分局这个负责人贵姓?同样被拒绝,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门口一般有公示牌:开会、在岗、请假及电话号码 ,而你们龙湖分局为什么不敢公开呢?对这家公司的虚假宣传广告你们市场监管尽到监管责任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