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语文的马老师
26-03-06 23:22

2026年读的第37本书(上)

这两天拜读了周剑之师姐在2022年出版的著作《事象与事境:中国古典诗歌叙事传统研究》。作者早在2013年就出版了以其博士论文为基础的《宋诗叙事性研究》,此书“序论”题为《中国古典诗歌叙事传统的再认识》,竟已为多年后出版的这本新著埋下了伏笔。相比于前著,本书又有了很大突破。一是将时代视野从宋代大幅度拓展到整个中国古代,从宋诗研究发展为中国古典诗歌传统的宏观研究。二是形成了“理论—类型—个案”的完整体系,虽然其中多篇已在《文学遗产》《文学评论》《文艺研究》《北京大学学报》《复旦学报》等核心期刊单独发表,但作者将这些单篇论文容纳在此篇章框架内,仍然井井有条,各章之间的呼应和关联也调整得很好。三是将“叙事性”这样一个相对笼统的概念具体化为“事象”和“事境”这两个更加实用的阐释工具,建立起了双核心理论架构。

全书最具价值的部分是作为上编的《诗歌叙事传统与潜在理论体系》。所谓“潜在”,实为作者的自谦之词,其实早已贯穿于中编与下编的诸多个案之中,通过作者丰富的研究实践,证明了其充足的阐释效力。

本书的理论研讨,从“事”开始。作者认为,要想真正认清中国古典诗歌叙事的内涵与特性,就应首先梳理古代诗人是如何看待诗中之“事”的。与现代叙事学相比,中国古代诗人具备一种“泛事观”。古代与“事”有关的诗学术语包括“指事”“即事”“纪事”“叙事”“书事”“感事”“用事”等。这些说法无不印证古人对“事”的理解是多元且宽泛的。这种宽泛性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事”与“物”界限不分明;二是“事”与“情”相互浑融;三是“事态”与“事件”不作区分。诗中之“事”不一定是前后过程相对完整的“事件”,而是更多地呈现为以下四个层次:一是以人物为中心的某些行为或动态;二是事物所处的某种现象、状态;三是某一事件情境中的相关景物和场景;四是某一事件情境中的情绪、感受、思考等。

这种诗与事想混融的状态,使诗歌叙事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没能成为诗学论述的重心,被强大的抒情诗论所淹没。直到中唐时期,这一情况才有所改变,人们开始注重事的因素,也更主动地认识事与诗的关系,诗歌的叙事学得到增强。这一变化到宋代又有了明显的发展,以诗纪事、以纪事论诗在宋代诗学中成为常见现象。不过,泛事观是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促进了叙事传统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助长了情与事的混融,有利于抒情与叙事的相互转化,使叙事传统与抒情传统难解难分,尚未获得足够的独立性。到明清时期,这一情况得到了解决,因为诗论家对叙事有了更为明晰的认识,开始就写景、抒情、议论展开平行讨论。

为了将中国古典诗歌的叙事传统落实下来,周剑之师姐发展出两种有力的阐释工具,也就是本书的主标题:事象与事境。在事境概念提出之前,古代诗论家逐渐摸索出“意境”的概念,到近现代经由王国维、朱光潜、宗白华等学者的发展,“意境”被奉为古典诗学的核心范畴。近年来,这一看法又遭到蒋寅、罗钢等学者的挑战。本书走得更远一些,直接在“意境”之外另辟“事境”概念。

“事境”一词并非凭空而生,实则宋人就已开始使用,语义更偏重于客观存在的情状,与偏重主观的心、理相区别。将“事境”用于诗学,则始于明人张鼐,他认为诗人借事境以传达内心所得,每个诗人都有独属于自己的事境,事境对读者也会产生切实的感染力。“事境”概念得到相对系统的应用,要靠清人翁方纲。在翁氏的诗学理论中,事境是重要关节,指诗人身处的具体时空和境遇,具有具体性和独特性,不可移为他人,也不可移至他时他地。事境可以使诗更“实”,而不切事境则是诗之弊端,会沦为对古人单纯的模仿。清代桐城派人物方东树在其诗学名著《昭昧詹言》中更将“事境”与“意境”并列,认为“凡诗写事境宜近,写意境宜远”。这些变化,与明清时期逐渐兴起的诗学动向有关,即越来越看重诗歌的独特性,越来越看重诗歌与诗人个人经历的密切关联,日常化与私域化倾向日益突出,诗歌具有了私人心灵史和生活史的意味。事境说恰恰更适合解释这类诗歌。作者还对事境下了定义:“古典诗歌所创造的一种诗境;它包含着鲜明的事的因素,基于某一时刻、某一地点的特殊情境而产生,含括了背景、境遇、见闻、事件过程乃至诗人的所思所感等多种内容;它强调对现实存在的各种要素的具体呈现。”(第56页)周剑之师姐认为这只是一个“初步”的定义,这当然又是她的自谦之词。

(未完待续)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