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林检察
26-03-06 10:58 微博认证: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普法课堂# 【治安管理处罚法知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胁迫、诱骗他人参加传销活动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http://t.cn/AXcRgnPp法治日报的微博视频http://t.cn/AXcRgn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