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tttyzh
26-03-05 19:40

所以真的感叹,法盲太多了。

下午和几个人聊天,聊到了黑子的事,我说等他们闹大,数据量够了就一锅端,然后就聊到了他们是真不知道在犯法吗?

带着这个好奇,去找了一个之前的黑子,这人私聊后和解了,问了一下,得到了一个回答:辱骂还转发肯定不合适啊,不过你们这点破事法院真受理吗?

我就大概懂了,他们是真不懂法。

我以前也不懂,但是久病成医嘛,现在我好歹也懂一些法律了。

首先,这是民事问题,也就是自诉,不是属于那种会有警察叔叔跑来抓你的那种。

这属于名誉侵权领域,怎么说呢,我举几个例子。

用微博或者抖音,B站什么的举例吧。

你发了一个什么东西,图片也好,文字也好,你发的,然后被人截取出来挂了你,用以调侃,嘲讽或者别的什么的,然后他发的是事实,因为确实是是你说的,你发的,因为还挂在网络上呢,大家都可以看到。

但只要他没有涂抹掉你的ID和头像,在法律意义上达成了可以指向某个具体的人,以及涉及到某个现实自然人,那只要数据量足够,你就可以告他,而且是一告一个准,进法院,对方会败诉的那种。

这是有实例的,唐老鸭就有这个教训。

不是他说这些都是事实,你确实说过啊,他没撒谎啊,没有造谣啊,他就不算犯法啊,不是这样的,因为他发你的截图,语言,是直接指向你这个人的,有你的ID,有你的头像,是直接在指向你这个人,而这些如果没有得到你的授权,那就是侵权,如果再加上调侃或者嘲讽,那就更是会降低你的社会评价,这就违法民事法中的名誉侵权领域了。

这就是为什么数据量足够后,一告一个准的原因。

其次,那怕对方没有用你的语言,你的截图,或者别的什么来说事,拿你所写的书的内容截图出来宣传,数据量足够,只要告,依然一告一个准,因为这是盗版,懂不懂?没有得到授权的截图,虽然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但却是以降低他人社会评价为目的而进行宣传,依然是侵权。

这些都是民事上的律法。

我真没开玩笑,真就是这么一回事,还是那句话,有实例实证的,唐老鸭之前就遭了一回。

所以我才说,那些黑子都是法盲不说,更是群氓思想,觉得大家都这么做,那肯定没事。

无非是告不告,数据量够不够的问题,若你有心要告,呵呵~~~~~~你猜能不能告?

发布于 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