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什
26-03-05 17:51

#适什如常#

音乐真的是充满巧合的故事。

小学时候,某表哥来我家暂住了十来天,行李就几件衣服和一台台式电脑。
当时我没见过电脑,虽然知道同学们有QQ还玩冒险岛,但是我才第一次真的理解他们讲的是什么。
而我的表哥沉迷Michael Jackson,真的做到了,不管什么时候喊他吃饭还是帮忙,他都戴着耳机摇头晃脑。
两三天,感觉终于不怯了,问他到底每天听什么,从此开启了一个听觉视觉盛宴的冲击——他开始滔滔不绝的给我们“安利”,让我们看MV,一切都是闪闪发亮的,一切都是震撼人心的,我感觉我也想要一个耳机全天循环。
不到一周的时间,我妈也开始在洗碗的时候瞎哼哼,还天天让表哥再给我们放放MJ,让我弟跟着学跳舞,让我跟着一起尖叫“呜~咦~呀~”。

真的是一种很快乐的氛围,沉淀在记忆里。
我相信,喜欢听歌的感觉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始的。
真好啊,闪闪发亮的音乐从耳朵里进入,在脑袋里旋转爆炸,变成更多明亮的色彩。

后来才知道,根本不是巧合,MJ是席卷全球的流行之王,没有人会不爱他。最近看了具象波的视频分享,才发现好久好久没有听过他了,真好啊,最开心的记忆留的最久,想到MJ就会很快乐。

发布于 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