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进马车的时候,刀马打了一个短暂的盹。他在梦里醉了,兴许又足够清醒,血热腾腾地沾着他的手指,是脐带,生命一般牵系着他握刀的手。他感到肩头被轻轻一撞。你走吧!谛听说。走得远远的,再也不要回长安。雪纷纷地落在他的脸上,眼睫上,鬓发上,扑簌簌地,要把所有忧虑、焦急、担心,都折射进每一支眼泪一样的,宝石一样的,树桠一样生长的冰凌里,直到经久不化,直到血也无法将之融化。刀马凝望着故人的脸颊,心知肚明谛听下一秒要抽出兵器,纵身一跃,义无反顾地奔赴他也不知的前路,接着五年过去,他们会在大沙暴中重逢,朝彼此的脸大声地叫嚷,旁若无人地切磋,进行生死之战地算旧账。早知如此,当谛听宣称自己才是顺天而为时,刀马该还嘴说,那是因为你的站位顺风。可是这是要帮他的谛听,所以他上前一步,想说,你不必如此。但,果真不必如此吗?若没有如此,若没有谛听,小七该,那孩子该——
意识到小七的存在的下一瞬,他臂弯中盛着的,由血亲娩出的新生命,骤然放出一声惊似劈雷的啼哭。那声音如此嘹亮,如此漫长,将他与故友一分两半,将他与过去一分两半,曾经并行的铠甲,在一刹那擦肩之后,竟再无可能亲昵地碰到一起了。
就在这一愣神的功夫,谛听已扭过脸,与他一错而过。
那是一段很好的日子。
那是一段很好的日子吗?
恍惚间,他仿佛听见谛听扬声说:喂,刀马!
刀马便清醒地回过头来。抬眼望去,只见大漠黄沙如滔天巨浪,骤然翻卷,起落若朝日抬升降坠,转眼便将一切掩埋,不见脚印、不闻驼铃,自然亦全无谛听身迹行踪。
他重新握紧自己的刀;坐在他对面的小七开始背书。这是第一句:
久在樊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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