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3-02 23:16 微博认证:读物博主

摘自弗吉尼亚·伍尔夫《贝内特先生与布朗夫人》(斯特恩和简·奥斯丁的兴趣就在事物本身、人物本身、作品本身。因此,一切都包涵在作品之内,而不是在作品之外):

咱们不用隐喻,打开天窗说亮话吧。我想,在维多利亚时代的创作活动之后,不仅对于文学而且对于生活来说,都需要有人来写威尔斯先生、贝内特先生和高尔斯华绥先生所写的那种小说。然而,它们又是多么奇特的作品!有时我简直拿不准,究竟是否应该把它们称为作品。因为,它们给人留下一种如此奇特的不完整和不满足的感觉。为了使它们完整,似乎需要做一些事情来加以补救——去参加某个社团,或者更不得已,去签署一张支票。干完了那件事情,那种烦躁不安的心情平静了下来,那部作品就算看完了;可以把它束之高阁,永远不必再去读它。但是,对于其他小说家的作品来说,情况就不同了。《项狄传》或《傲慢与偏见》本身就是完整的;它们是独立自足的;它们不会使人感到想要去做什么别的事情,除非真的去把那部作品再读一遍,并且更好地去理解它。也许区别就在于此:斯特恩和简·奥斯丁的兴趣就在事物本身、人物本身、作品本身。因此,一切都包涵在作品之内,而不是在作品之外。但是,爱德华时代的作家的兴趣,从来就不在于人物本身或者作品本身。他们的兴趣在于外面的某种东西。于是,他们的书作为作品而言,是不完整的,实际上需要读者自己来积极主动地加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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