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儀軌是弘一大師晚年(時為1941年,大師1942年圓寂)應居士要求,依據《菩薩瓔珞本業經》摘錄而寫。《菩薩瓔珞本業經》中所述菩薩戒,十重戒與梵網經菩薩戒相同,而輕戒則為八萬威儀戒。看似此戒比梵網戒難持,但是,此戒有一便利易持之處,就是十重戒可以依據各自的因緣選擇分受。瓔珞戒古來少有人傳,然而民國時太虛大師曾傳授此戒,而弘一大師則依據經文所述編定了一則選擇五條重戒的自誓受儀軌,便於在家居士受持。自誓受文是參考了瑜伽菩薩戒的自誓受文而略作修改。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儀軌中,弘一大師選擇的五條重戒是比較重要的:殺、盜、淫、妄語、沽酒。從儀軌的文字看,弘一大師也是認為,淫戒,規定的是不問在家出家應該斷淫,而非在家居士僅斷邪淫而已。http://t.cn/AXcQvtEb
发布于 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