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沐邦、*ST海钦、达华智能索赔: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据股民索赔平台股票索赔123网消息,2026年2月27日晚间,*ST沐邦、*ST海钦、达华智能三家上市公司分别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此前三家上市公司分别于:2025 年7 月25 日、2024 年1 月15日、2025 年7 月28日遭证监会立案。
根据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ST沐邦涉及的主要为违规为:一是沐邦高科定期报告及非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二是沐邦高科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ST海钦涉及的主要违规为:一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二是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达华智能涉及的主要违规为:一是达华智能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及其履行进展情况;二是达华智能 2021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三是达华智能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拟对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 万元罚款;拟对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拟对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后续预计这三家上市公司还将面临投资者索赔诉讼。
股票索赔123网提醒曾经投资*ST沐邦、*ST海钦、达华智能或是现在仍持有*ST沐邦、*ST海钦、达华智能的投资者,请通过手机APP或是电脑软件仔细核对自己的交易记录,暂定:于2024年4月27日至2025年2月28日之间买入*ST沐邦,且在2025年2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沐邦的亏损投资者;或是于2024年2月3日至2025年7月25日之间买入*ST沐邦,且在2025年7月2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沐邦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于2018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20日之间买入*ST海钦(庚星股份),且在2023年9月2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海钦(庚星股份)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于2022年4月28日至2025年7月28日之间买入达华智能,且在2025年7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达华智能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或是于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买入达华智能,且在2025年1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达华智能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符合条件的亏损投资者可以通过股票索赔123网了解参与索赔。
目前,*ST沐邦、*ST海钦、达华智能收到的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如果上市公司没有提起行政复议,预计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不久后就会下达。
附图:*ST沐邦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