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袁律师
26-02-27 14:34 微博认证:头条文章作者

该论对“新的证据”的定义,源于2008年最高法关于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但该条内容在2020年修订时已被删除。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七条(现第385条),已明确地将“新的证据”的界定与举证时间分开对待,只要新证据能够证明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或者裁判结果错误,法院就应采纳并启动再审;只是,如果再审申请人拒不说明逾期提供该证据的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现第68条)予以罚款、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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