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端律师
26-02-26 08:53 微博认证:专职律师 法律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人民法院案例库:建筑物整体拍卖款应当区分土地使用权价值和建设工程价值,由相应优先权人分别优先受偿

承包人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属于法定优先权,依法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但其效力范围应限于施工者的劳动及投入的材料结合形成的建设工程部分,并不及于该建筑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对建筑物进行整体拍卖后,拍卖款应当区分建设工程对应的价值和土地使用权对应的价值,并由相应优先权人分别优先受偿。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