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李阿姨先后2次,掏403万给女儿买了2套房,结果,女儿偷将282.4万卖房款自愿无偿赠与前男友,李阿姨得知消息后,只感觉两眼发黑。
2013年冬天,女儿赵某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李阿姨拿出毕生积蓄98万,在合肥某新城买下一套房,登记在女儿名下。
赵某感动地给母亲写了欠条:“今借母亲李某98万元,用于购买某新城房屋。” 李阿姨看着欠条,只觉得女儿懂事,压根没想着要她还。
2021年12月,为了让女儿生活更宽裕,李阿姨又拿出305万,在市区买了一套公寓,依旧登记在赵某名下。
这一次,赵某同样出具了欠条,字里行间满是对母亲的感激。李阿姨想着,两套房子都是女儿的底气,自己老了也能跟着享享福。
可让她始料未及的是,女儿恋爱后彻底变了。2022年6月,赵某没跟母亲打一声招呼,就把某新城的房产以311万的价格出售。
更让李阿姨无法接受的是,女儿转手就给男友曹某转了282.4万元,还在2023年9月签订了《赠与协议》,白纸黑字写着“自愿无偿赠与”,供曹某买房使用。
曹某拿着这笔钱,立刻买了一套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对李阿姨的付出只字不提。
可爱情终究抵不过现实,没过多久,赵某和曹某就因感情破裂分手。看着女儿人财两空,李阿姨追问之下才知道,自己的养老钱早已变成了前女婿的房产。
“那是我一辈子的血汗钱啊!”李阿姨又气又急,多次找曹某协商退款,可曹某却以“赠与合法有效”为由,拒绝返还一分钱。
走投无路的李阿姨,在2024年7月将曹某告上了合肥市蜀山区法院,要求撤销赠与协议,追回282.4万元。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上诉至合肥中院。庭审中,曹某辩称赠与是赵某的真实意愿,自己并无过错;赵某则坦言借款买房属实,但没想到感情会走到这一步。
法院审理后查明,李阿姨的403万出资均有欠条为证,形成了合法的债权关系,且债权形成时间早于赠与行为。
而赵某和曹某均无足够财产偿还债务,该赠与行为已严重影响李阿姨的债权实现。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
近日,合肥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赵某与曹某的《赠与协议》,判令曹某返还282.4万元购房款 。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李阿姨忍不住红了眼眶,2年的奔波终于有了结果。
法官提醒: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时,一定要明确出资性质,签订书面协议或让子女出具欠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看来这败类的女儿,幸好当时因为感动而给母亲写下了欠条,这才为母亲追回钱款,打赢官司,留下了关键证据。
父母的血汗钱不是大风刮来的,爱情纵然轰轰烈烈,也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给辛苦一辈子的父母留个保障。@叨叨狐 @搜搜狐 #民法典中的继承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