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2-15 20:02

发现云浮旧志明万历《东安县志》残本。百度载文 作者:端溪文史
2026-01-23 广东 【颜山弱柳摘录于下】
在张其善修志之前,东安县有据可查的志书仅有两种:一是明万历年间由知县郭濂主持修纂的《东安县志》,二是清康熙七年(1668)由知县吕鼐纂、韩允嘉(山东淄川人)修的《东安县志》。遗憾的是,这两部志书后世皆已亡佚。通过初步分析,笔者倾向于认为,此“古志”应来自于失传已久的明万历《东安县志》之残本。
这一发现完美印证了之前的假设。康熙二十六年本所附录的《东安县古志》,因其内容更符合明代志书原貌(使用“国朝”),且记录的是前任知县韩允嘉的政策,故而笔者认为是直接翻印自康熙七年《东安县志》的附录,未经张其善篡改。而张其善在康熙十一年修志时,为了凸显自己,不仅修改了历史表述,还“覆盖”了前任知县韩允嘉的政绩,从而造成了文本的时代错乱,给后世研究者设置了障碍。

万历《广东通志》卷六十二《罗定州•风俗•东安县》载:“猺獞虽讨,残孽未靖,峒落之民虽小忿,必鸣锣会众,杀其牛马,卖其妻子,谓之倾家罚,与广清远之石坎、银盏凹、大坟田大相类也。籍有土有客,土著仍鄙陋,附户逞浮奢。土民未知文义,校童生则多附籍之人趋焉。有司分土客以宽收乎土著者。”通过比对明万历《广东通志》记载,可以推断韩允嘉、张其善二人均有意在权威的“古志”文本中附载各自解决社会问题的政策,以此作为历史定论。这进一步解释了他们修改文本的深层动机。

《风俗》子目,康熙二十六年本未提及张其善治绩,而是记载“猺狼杂处十之一二,异县居民十之八九。自开县筑城立籍居住者,则为土籍。迨后前来买受税业者,则为客籍。每至试期,辄有冒籍之争。于康熙七年,经前任韩县令(韩允嘉)详请土著六名,附籍三名,文武同,永为例,以息争端”,收录了康熙七年知县韩允嘉处理土客籍学额争端的事迹,与康熙十一年本中突出张其善政绩的表述形成鲜明对比。
【见下图】
韩允嘉(1611-1670),原名炼,字娲石,淄川人,通政使韩源之子。性倜傥任侠,喜急人之急。持议云飞泉涌,讨文援毫立就。顺治元年(1644)膺贡元,二年中顺天副榜,得以郡司李起家,不乐就。十五年(1658)成进士,授秦中三水令。有惠政,邑人祠之。再补粤东东安,以执法忤上官,论罢。当为诸生时,结如石社,江南北士蒸蒸起如云霞。喜积书华古玩。广交游,通缟紵,故海内无论知与不知咸称为蜗石先生。卒之岁五十有九。【韩允嘉于康熙六年任广东东安知县,有九星岩题诗石刻。】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