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大家好!2026年度第2期中消协律师在线答疑活动——#月月315在线问答等您来# 如约而至!
本期活动我们从微博话题讨论、微信公众号留言以及近期消费热点事件中,甄选了具代表性、贴近民生的问题,旨在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与消费疑惑梳理。
我们希望通过本次活动,不仅解答个案疑惑,更能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科学消费理念,掌握理性维权方法,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特别提示的是本次在线答疑活动仅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如果您有具体的维权诉求或正在寻求纠纷解决,建议登录@中国消费者协会 官方微博,查询经营者所在地的消协投诉电话进行咨询;或直接拨打相关行政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
本次活动我们邀请2位中消协律师团律师为您解答: 张子美律师——北京子美律师事务所;杨乃超律师——北京京知律师事务所。
问题:消费者在网上团购两张券,当天只用了一张,另一张有效期为30天,后来消费者发现券过期了联系平台客服退款,客服却说“过期不退”。消费者想咨询一下这种设置有效期的团购券,到期不自动退款是否是合法的?
张子美: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不得作出含有下列内容的规定:(一)免除或者部分免除经营者对其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承担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责任”。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经营者单纯以“过期不退”的格式条款形式排除消费者退回货款的权利,明显有违公平。建议消费者遇此情况,在与平台经营者协商不成时可以保留有关购买截图记录和沟通记录,向平台经营者所在地消协组织进行投诉,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http://t.cn/AXtJgo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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