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hepar
26-02-15 14:08

之前一直听说哈贝马斯和卢曼之间的争论,只是双方在各自立场上的自说自话,实际上彼此并不真的熟悉深读对方的理论。我以前粗读两人理论时也这么觉得,所以对此「听说」也深信不疑。

但这两天细读哈贝马斯最初对卢曼的批评,再回过头去看卢曼对哈贝马斯的批评,发现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他们两个是真的很知道对方的理论在讲什么,其程度完全是教科书等级的,并没有扭曲误解对方。他们的争辩完全只是立场上,尤其是关于社会学理念,的差异。而且事实上他们后来也都吸收了双方有道理的论点,并不真的只在自己的立场上自说自话。最典型的例子像是,哈贝马斯后来在《沟通行动理论》中认可社会某些领域或某种程度上是「有系统」的,甚至以此作为他发展沟通行动理论的基础之一。卢曼则后来表明自己的理论任务之一就是进行社会批判(比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还更是「真‧批判」),可以说将「二阶观察」转化为批判理论的方法之一(从批判理论三四代作品的引用文献或理论内容来看,这种做法后来「官方的」批判理论并不完全弃如敝屣)。

但这其实也意味着,他们两人的理论有明显的以偏概全。在他们辩论的那个年代,社会情势正在剧烈转变,还不明朗,所以以偏概全其实表现出来的是对转变方向的不同期待。但今天的发展有些部分其实已经很明确了,他们两人的理论已经值得、甚至必须结合起来,这种结合对当下社会的分析是很有价值的。

……不过现在的问题可能是,学界目前对这两人各自的理论都只是一知半解,光弄清楚这两人各自的理论可能都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更遑论结合……(我自己的初步结合工作则虽然早已完成,但直到现在都还在审稿中,审好久了啊……[苦涩])

发布于 中国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