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黄子弘凡爸爸诈骗学生#
父亲被曝诈骗,儿子该“连坐”吗?
似乎现在做个艺人,得查到祖宗十八代……
我想从法律角度聊聊,这种“连坐”思维站得住脚吗?
首先,要说个法律的核心原则,叫做罪责自负。
现代法律体系坚持“个人责任”原则——谁的行为违法,谁承担法律责任。
子女不是父母的法律附属品,父母涉嫌诈骗,法律上追责的对象是父母本人,而非其成年子女。
除非子女参与、协助或知情不报,否则没有法律依据要求子女为父母的个人行为“买单”。
因此,黄子弘凡作为独立自然人,除非证据证明他参与或受益于涉嫌诈骗的资金(如明知是诈骗所得仍接受大额赠与),否则不直接承担法律责任。
当然,公众对艺人家庭背景的质疑,属于社会评价范畴。但道德评判不应混淆为法律定性,更不应演变为网络审判或人身攻击。
我其实很反对利用亲属关系进行“连带批判”的思维。
在法治社会,责任必须清晰界定:父亲的归父亲,儿子的归儿子。
当然,作为公众人物,黄子弘凡若能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积极协助解决纠纷(如敦促父亲配合调查),或许能体现更多社会责任——但这仍是道德选择,而非法律义务。
更新编辑:刚看到#黄子弘凡工作室辟谣# ,等待一下通报吧。如上述所说,即便真的又如何?
#律师说法#
发布于 湖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