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社
26-02-14 18:35

【最大的恶意,合肥许威案11名被告人被拆分成10个案件】

这些年来见过的最明目张胆的恶意和赤裸裸的违法。合肥司法机关对这个案件的处理真是荒谬绝伦,先是“炒回锅肉”式重复搞涉恶,再在庭审期间打伤被告人,现在不但不依法改变管辖,反而把11名被告人拆分成10个案子。

许威系合肥五金机电商贸城的运营者——合肥市明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也是池州梅岭矿业有限公司和青阳县双木榨矿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其他被告人系上述公司的员工。

2020年,许威等人被合肥包河区法院和合肥中院判处涉恶等多个罪名。

到了2022年,许威在服刑过程中被押回看守所,合肥公安机关重新以“涉黑”对许威等人进行侦查,在审查起诉阶段“去黑留恶”,也即第二次被控“涉恶”,反复炒回锅肉。

2025年11月7日庭审期间,被告人许威、杜和玉、张圣长、董青飞等人被从看守所押解至蜀山区人民法院参加庭审过程中,遭受暴力伤害。经检查,许威、杜和玉、张圣长、董青飞等人的手腕、胳膊、大臂、腰部、颈部、膝盖、手指等多处部位遭受不同程度的损伤。

更无法无天的是,当天下午,庭审休庭后,许威在被从蜀山区人民法院押解回看守所途中,再次被押送的“特警”人为暴力伤害,经安徽省立医院北院和南院分别检查,一致诊断:许威手腕桡骨等两处骨折。

2026年1月下旬,合肥市检挑头的调查组告知被告人家属,“没有人违法打人、故意伤害,杜和玉、张圣长、董青飞等人的伤是自己造成的,许威的骨折是意外事件”,直接到了睁眼说瞎话的程度。在整个调查过程中,调查组成员不亮明身份,不拿出看守所监控视频、执法记录仪视频、现场目击人员证言等证据,直接做出了一个与事实严重不符的结论,这个结论怎么让人信服?

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因未保障被告人人身安全和生命健康不宜再管辖本案,应将案件上报改变管辖。现在,蜀山区法院不但不回避,反而将案件恶意拆分成10个案件,最恶意的违法强推也不过如此。

我想,这种违法强推的做法,当事人不会答应,家属不会答应。

需要对许威、杜和玉、张圣长、董青飞等被告人遭受暴力伤害给出一个符合实际、合法合规的处理。

需要解决案件管辖问题,将许威案指定合肥之外的人民法院管辖。

需要依法审理并最终妥善解决许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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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