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贸易协定主要内容:
一、协定核心框架与缔约主体
- 缔约方以“驻美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和“美国在台协会”名义签署,指定代表分别为台“行政院经贸谈判办公室”和美国贸易代表署。
- 文本将台方界定为“台湾、澎湖、金门及马祖个别关税区”,美方界定为美国关税区及相关海外区域。
- 协定涵盖关税配额、非关税壁垒、数位贸易、国家安全、投资采购等7大核心章节,附加3个专项附件,涉及贸易、科技、安全等多领域捆绑。
二、关键贸易条款内容
1. 关税与配额
- 台方需对原产于美国的货物适用协定附件规定的关税税率,部分产品直接免税或分阶段降税;美方对台特定货物免除额外对等关税,维持最惠国税率。
- 台方取消美国机动车进口数量限制(原每款75辆上限),不得对美国货物进口设置配额。
2. 非关税壁垒与市场开放
- 农业领域:台方大幅开放美国农产品市场,认可美国食品安全与动植物检疫标准,对美国牛肉、猪肉及杂碎的莱克多巴胺残留设定0.09ppm(90ppb)等宽松标准,终止逐批查验程序;开放美国乳制品、家禽产品、水产品等进口,简化审批流程。
- 医疗与汽车:台方需在协定生效6个月内,认可美国食品药品管理署批准的医疗器材和药品,接受符合美国标准的小客车进口销售,无需额外认证。
- 贸易便捷化:台方需为美国快递货物提供简化通关程序,2年内实施定期缴纳制度,3年内建立美国肉类、禽类等产品电子证明文件对接系统。
3. 数位贸易与科技
- 台方不得对美国企业征收数位服务税或歧视性税赋,需保障数据自由传输,不得要求美国企业转让技术、原始码等作为市场准入条件。
- 若台方与“涵盖国家”缔结数位贸易协定,美方有权终止本协定并重新课征关税。
三、安全与政治捆绑条款
- 出口管制:台方需与美方出口管制措施保持一致,限制先进半导体、工具机等关键技术外流,建立“滴水不漏”的出口管制制度,将管制范围扩大至无形技术。
- 供应链与基础建设:台方需逐步淘汰“有疑虑国家”技术,禁止其进入5G、6G、云端系统等关键基础设施;不得采购“不适用第三国”的相关货物与服务。
- 国防与预算:台方承诺将年度国防预算编列高于GDP的3%,美方将评估台方安全相关行动,作为给予贸易优惠的前提。
四、投资与采购义务
- 台方需开放美国在关键矿物、能源、电信、基建等领域的投资,鼓励美国在半导体、AI、国防科技等产业投资;美方通过相关机构为台关键产业提供投融资支持。
- 台方承诺2025-2029年采购美国液化天然气及原油(444亿美元)、电力设备等(252亿美元)、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152亿美元),合计超848亿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