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被剥夺,是事实,是fact,事实有绝对的是非和真伪。
忠臣孝子和奸夫淫妇,是定义,是评价,是opinion,定义和评价是赋予的,可以改变,可以引导,可以塑造,没有绝对的是非和真伪。
这个故事,站在潘金莲的角度,她是大户人家被主人强占的丫鬟,吃干抹净然后被主母赶出,故意叫三寸丁武大来领走,是为了作践羞辱她。她本不愿意嫁给武大,武大为了给兄弟娶媳妇,早出晚归地卖烧饼,钱都替武二攒着,作为妻子的潘金莲,既得不到丈夫的温情陪伴,又没有任何经济处分权利。
那一掀帘的目光交集,美少妇与浪荡子的邂逅是宿命又致命的。
就算是奸夫淫妇,红杏出墙,也不是死罪吧。
武大早就知道潘金莲是被强迫委身于他,两人外形条件悬殊,没有感情,现在又有了高富帅心上人,两个好好和离就是,或者让西门庆补偿他一些金银,至于潘金莲和西门庆是始乱终弃还是终成鸳盟,皆与他无关。
如果这样结束,站在武大角度,故事是终身没可能娶妻的三寸丁白嫖了一个美少女好几年,末了还拿了一笔钱可以给自家好大弟娶媳妇,稳赚不赔。
站在西门庆角度,不过是花小小一笔钱财,收获一份露水情缘,在浪荡快活史上添一笔,或者带回家去,添一房红袖添香的姬妾。
在潘金莲,是一次孤注一掷的冒险,或者获得真爱与富贵,或者得到一张长期饭票,亦有可能之后被抛弃。
武潘和离,皆大欢喜,潘还是承受最大风险成本的那个。
这个故事放在现代角度叙述,自主离开武大,是潘金莲的正当权利。
但武大知道自己被绿后,立刻家暴潘金莲,又因武力值低被反殴在床,一边被潘金莲服侍着,一边用武二来威胁西门庆和潘金莲二人,让两人惊惶,最后决定一不做二不休毒杀武大。
奸夫淫妇不会必然成为杀人凶手。走到那一步,与武大不愿意放潘金莲离开,寄希望于武二回家“以暴制暴”、用权力对抗财富有关。
在潘金莲的角度,她是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受到了男男女女系统性制度性的绞杀。
如花美眷,花样年华,难道她就应该守着一个贫穷的家,守着一个强加于她、眼里无她、每天只想着攒钱给兄弟娶媳妇传宗接代光耀门楣的矮丑穷三寸丁过一生?
她有没有追求自己幸福生活的权利呢?
制度给了她选择权吗?武大给了她选择权吗?
她从无辜的美少女,成为淫妇,再成为毒妇,真的是她本性坏吗?
武松一个浪子,打虎之前是不事劳作的流氓无产者,打虎之后是基层小吏,又是什么忠臣什么孝子呢?
其实武大的悲剧始作俑者还是武二,他若真有出息,有正经营生,早早自己娶妻生子,并让哥哥武大过上富足生活,用自己的财富地位弥补武大外形上的缺陷,或许潘金莲内心还平衡一点。
等到了不论事实而辩观点的时候,真的就对武大武二有利吗?
放在现在,西门庆有钱,可以买水军营销。
潘金莲美丽柔弱,身世坎坷,可以卖惨。
而武大是家暴穷丑男,武二是暴力超雄男。
牢A之所以说西门庆和潘金莲是奸夫淫妇,武二是忠臣孝子,是因为施耐庵是作者,在源头上获得了话语权,塑形了对这个故事中的人物的定义。
而这种定义,世殊时异,是可以改变的。
脱离事实,而寄于社会评价,对每一个平凡的无权无势无言无颜的你我,是更公平更安全,还是更不公平更危险?
捍卫现代法制,是因为这法制的藩篱里包括平等的你我(哪怕是名义上的);但道德优势是社会合力,你是弄潮儿、顺潮者还是逆势者?
它可不一定会站在你这一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