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是非常明确的区别对待,双重标准。OPPO在东莞起诉一自媒体公司不公正对比,侵犯名誉权,东莞中院终审判赔91,580元,案号(2022)粤19民终4920号。//@坝河南边:又一个莞式标准。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