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越西
26-02-11 10:09 微博认证:四川省凉山州越西县公安局官方微博

#五大曝光行动·典型事故案例##百千万专项整治行动##靠右行驶#
【靠右行驶,规范让行,平安出行!】
2月8日,王某某驾驶小车,从越西县越城镇往越西县青龙村方向行驶。12时35分,当车辆行驶至青龙村红绿灯路段处时,因未按规定靠道路右侧通行,与金某驾驶的小车相撞,造成三人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的规定,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金某不承担此次事故的责任。
@平安越西 交通管理大队提示:驾驶车辆未靠道路右侧通行,易与对向来车发生刮擦、碰撞,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驶、规范让行,确保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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