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神彧
26-02-10 18:13

美国红脖子也特别憎恨法律界,

1,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
2,法律领域精英高度富集;
3,法律确实是谁更有钱、谁更有地位就更玩得转的游戏。

恨体制、反精英和仇富一次达成,集中,方便。

全球失落者拥有高度相似的内核,在这里只能对罗翔、劳东燕乃至“订婚强奸案”等时代靶子送上一曲:时光的河入海流 终于我们分头走 没有哪个港口 是永远的停留~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