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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袁律师
26-02-09 23:35
微博认证:头条文章作者
颠三倒四的瞎判!动摇了抵押权制度!抵押登记在先,已公开宣示房屋有优先权利人。购房人买这样的房,不能称为善意(不知情),应承担过户不能的风险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