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指导当事人自行寄出给法院的材料:
1️⃣一个大原则,但凡能律师寄的,都尽可能让当事人寄给律师后,律师统一汇总整理后寄出给法院,只有时间实在来不及的情况下,才能由当事人寄出。
2️⃣发送待盖章材料时,准备一份《工作联系单》,写清楚每份文件的盖章需求(盖公章还是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人名章)和份数(留备份份数,写清楚几套寄给法院,几套备份寄给律师)。特殊叮嘱事项写在最后,比如落款日期写哪天,收件人信息,使用EMS寄出,备注写什么等。
3️⃣文件夹里待盖章文件按照《工作联系单》的序号排序列好,《工作联系单》本身编号0,这样按照序号大小排列的话,它就在最上面。
4️⃣务必再三叮嘱,文件盖好后一定要扫描或者拍照发给律师,再检查一遍,文件份数多的情况,甚至可以开视频对着检查,亲眼看着确定无误的文件放进文件袋。
5️⃣文件寄出后让当事人反馈快递单号,签收后再反馈签收底单(使用ems小程序下单的,小程序里点邮件详情,对邮件详情和签收记录都截图留存),因为不是自己这边寄出的,底单一定要留存备查。当事人如果自己寄不明白,就律师这边小程序下单,寄件人填当事人的信息。
6️⃣文件签收后一到两天联系法院确认收到情况(因为法院内部有流转时间),并及时反馈给当事人。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