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一天# 上午的庭审平平淡淡,比较正常的一个庭审。双方争议的依然是买卖合同相对人的问题,也是因为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仅凭聊天记录发货单来主张权利。现在争议的是到底是个人承担责任,还是公司承担责任,还是说另有其人。一审时,原告起诉了三个被告,一个个人两个公司。一审判决认定其中一个公司承担责任,该公司不服上诉,认为个人的行为既构不成职务行为,也不构成表见代理,让他承担责任没有依据。今天开庭的时候,原告本人也来了,我就问原告合同的洽谈、履行、催款等等都是和谁联系的,原告就很明确,都是和个人联系的,他的意思也不认识上诉人这个公司的任何人。按照他的主张,他到现在认的合同相对人还是个人,但是一审判决公司承担责任,他也没有意见,他也没有上诉。最后他就说随便法院怎么判吧。
下午的庭没有开成。也是买卖合同纠纷,货款也不多,一审判决了59000块钱。开庭之前,照例还是做调解工作。被告的意思,5万块钱他就能同意,但是原告那边坚决不同意,一分钱都不同意让步。他代理人说他也不好再做工作了,后来我也是专门打电话给原告本人做半天的工作,但他就坚持如果货款金额让步几千块钱,就不开发票;如果要让他开发票,他货款金额一分钱都不会让。做了一个多小时的工作,没有调解成功,那下面就开庭。前面都是一些程序性的问题,比如说回避呀,有没有证人到庭呀,然后说到二审采取听证的方式,询问双方有没有意见时,被告就说要求合议庭开庭,不同意我一个人听证。我就休庭去找合议庭成员,因为我们庭加上庭长总共就三个法官,合议庭成员正常也是我们三个人。但是庭长下午正好也不在。我只好回到法庭和被告解释,意思虽然我是一个人听证,但最后还是合议庭三个人一起合议的,不是我一个人定的,他还是坚持要求开庭,他代理人也没办法。既然他坚持要求开庭,那只能下次再开了。年前也没有时间了。年后再说吧。
所以说一个案件能不能调解,不一定是看金额大小、双方方案差距大小,昨天那个案子8万块钱最后2万,原告同意调解了;但是今天这个案子,5.9万到5万,原告坚决不同意调解。其实,每个案子都有每个案子的特殊情况,不能一概而论。调解也是双方利益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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