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路
26-02-04 22:19

对于令人遗憾的维 权案,个人想法一直是图中这样:1.社会进步不是爽文,它通常只能以遗憾的方式、混沌的进程迂回发生;2.感谢每一位承担过历史责任的女性。
当时所写是有感于,jing yao以“接受庭外和解”的方式终止了强奸起诉。
“jing yao”就是“著名企业家在明尼苏达州涉嫌强奸”一案的原告。
一名素人,面对一个商业帝国聘请的豪华律师团,坚持了4年,最终只能接受庭外和解。

从狭义的司法结果来说,她没有打赢官司。
从更开阔的角度来说,是她的勇气与坚持促成了整个社会权利进步的里程碑事件。
从2018年8月案发至今,女性权益至少在观念意识上显著进步。
当然她为此付出了沉重的私人代价,比任何局外人的代价都高出太多。

同样的道理,“公共场所性骚扰vs湿疹”一案,从2023年10月至今,漫长的拉锯争议之后,任何性骚扰企图,哪怕多出一秒犹豫畏惧,都是本案的意义。
更切实的意义是,此案教育了太多人,不要对人性抱有任何幻想,必需第一时间报警,固定证据。
无论对方在现场表现得多么“知错就改”,对其心存谅解的“非正式调停”只会给人留下180度翻供的时间和余地。
真是一场普法教育、人性教育。

不只这两个案例、也不只女性权利领域的案例,我们回顾历史上各种争取权利的案件,就会发现,令人遗憾才是多数事件的结果。

因为,如果我们相信,遥远的未来存在一个实现了终极正义的世界,
那么在此之前,狭义的司法与广泛的舆论必然是正义的匮乏状态。
所有人与所有事都只能在匮乏的状态里追求点滴进步。
每一点艰难的争取,令人遗憾是常态,一蹴而就才是异常。

世上不存在比“令人遗憾的争取”更容易的道路。
没有那种捷径,也就不必有对捷径的幻想。
要一直有走崎岖之路的耐力,以及对同路人的理解支持。

发布于 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