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警务
26-02-04 17:45 微博认证: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局官方微博

【#开车抽烟导致车辆起火#】2月2日11时10分许,吐和高速K482+800米处,阿先生驾驶的货车突然起火,浓烟滚滚,情况紧急。接到报警后,轮台县公安局塔尔拉克乡派出所迅速联动交管大队高速巡逻中队、乡镇消防队前往现场救援。
抵达现场后,民警辅警第一时间划定安全警戒区,摆放警示标志,疏导后方来车,并协助阿先生转移未起火的货物;消防人员则进行灭火作业,控制火势蔓延。经过20多分钟紧张处置,明火被彻底扑灭。经调查,起火原因系阿先生在行车过程中抽烟,烟絮被风吹至车厢纸壳包装上,引发火灾。
警方提示:高速公路行车期间,严禁在车辆及货物周边抽烟,运载纸壳、农副产品等易燃物品时,更要杜绝明火隐患。@平安天山 @公安部新闻传媒 http://t.cn/AX5GGUB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