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1976年的男子A曾因故意杀人未遂被判11年。后A与B女(49岁)确立了恋爱关系,当B女得知A的犯罪记录后想分手,A不同意。后B女与C男建立了恋爱关系。后A将C男杀死(殁年45岁),并造成B女重伤。
A被判故意杀人罪,死刑,被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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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
湖南株洲:1976年的男子A曾因故意杀人未遂被判11年。后A与B女(49岁)确立了恋爱关系,当B女得知A的犯罪记录后想分手,A不同意。后B女与C男建立了恋爱关系。后A将C男杀死(殁年45岁),并造成B女重伤。
A被判故意杀人罪,死刑,被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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