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东汉的官民经济纠纷案#】#考古现在进行时# 东汉建武三年十二月,居延县一处公舍内,66岁的老汉寇恩看着面前的卷宗,心中一片冰凉。那是甲渠候粟君呈递居延县官的诉状,状告的乃是一年前的一桩旧事。寇恩清晰记得,那日粟君将他唤去,告诉他原本负责运鱼的令史华商和尉史周育临时有公务,无法成行,请他将五千条干鱼送到觻得(今甘肃省张掖市西北。编者注)卖掉。粟君说:“这个时节,干鱼最是好卖,按时价,你只需将卖得的四十万钱给我。酬劳嘛,一头牛,外加二十七石谷,不会亏待你!”
这趟远行虽苦,但粟君给出的酬劳不低,他几乎没怎么犹豫,便应承了下来,与粟君签了一纸契约。至于那“时价四十万”,当时的他并未有半分疑虑。行了十数日,寇恩终于将五千条干鱼运到觻得的市集。未承想,那年的鱼价低得令人心寒,预想的每条鱼80钱的价格根本无人问津。寇恩守着堆积如山的冻鱼,不得不一而再、再而三地降价,总算卖完,而所得的钱款,只有区区八万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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