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端律师
26-02-02 11:13 微博认证:专职律师 法律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有个执行案件一直推不动,于是写了一个督促执行申请书,看看效果如何
关于督促执行,给大家复习一下:
1、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 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 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2、【申请督促执行的形式要件】
申请执行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督促执行的,应当采用书 面形式。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执行人的基本情况、执行法院名 称、执行案件编号或执行依据的文号、执行案件立案时间、向上 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事实及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一)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二)相关证据材料;
(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3、【督促执行的审查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 申请,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或者裁定变更执行法院:
(一)债权人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 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
结的;
(二)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发现财产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三)对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的执行,执行法院自收到 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
(四)其他有条件执行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
上一级人民法院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的,应当向其发出督 促执行令,并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人。上一级人民法院 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本辖区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的,应当作出 裁定,送达当事人并通知有关人民法院。
上一级人民法院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执行法院在指定期 间内无正当理由仍未执行完结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由本 院执行或者指令本辖区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