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水溿的律姐
26-02-01 23:41

前一阵子听到一个同事说起一个阴间案例。

一对有钱的夫妇没有小孩。丈夫早死,留下妻子和很多不动产。价值估计有上千万欧。

由于老两口没有小孩,他俩的亲戚十分殷勤,一直照料陪护两人,直到两人前后过世。

在过世前,两人也提起要将所有的遗产在死后留给照料他的亲戚们,但没有有效遗嘱。

没想到等老太太过世了以后。那些陪护多年的亲戚们整理遗产一段时间以后才发现,老两口虽然有十几套房产。但是在生前就以公证的形式赠送了当地城市。老太太虽然后来口头表示要将遗产留给他的亲属们继承,但是没有有效的遗嘱,因此无法对抗公证遗赠协议。

于是在德国法律层面上,这些遗产由有继承权的亲属们继承。但是由于有有法律效益的遗赠协议,继承人继承了财产以后,就要根据遗赠协议将所有的财产转交给当地城市。

最可怕的地方在于,由于这些亲戚们继承了财产,所以他们要缴纳一笔巨额的遗产税。但是所有的财产全都是在他们名下过一下就不翼而飞,全飞入城市的腰包里。而他们依然需要负担巨额遗产税。

被继承人财产众多,在清理财产和理清遗嘱以及遗赠协议就已经过去了很多时间。而拒绝遗产继承只有短短6周的窗口期限。继承人很快就错过了脱身的时机。

现在的结果是这些长期照顾了老夫妇的亲属们,不仅一无所有,还将背上承重的继承税包袱,直接滑入破产深渊。

这么阴间的案例,我们听的一愣一愣的。由于太过惨烈,我们问同事,还有没有任何方法可以解决目前的困境。同事说,可能有用的法条都审核了,无解。
#法律种种##德国种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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