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象偏移
26-01-31 22:49

如果婚姻的本质是法律赋予自由个体让度一部分权利,与任意个体成立社会最小群体单元,组成物质与社会关系的完整利益共同体经济,对抗社会风险,那么婚姻关系在某种程度上,是群体在社会化获得价值的同时,稳定个体价值的趋向化的形势。

爱是这个形式里每个人认知度不同的变量。

爱和喜欢如果是同一种感觉的不同阶段,在交集消失的瞬间,爱就从单纯的喜欢的感觉变成复杂感觉的集合体,人们常常对爱的价值度过于敏感,以至于大部分人认为某段关系中爱是唯一衡量标准,但在一段以纯爱为基础的关系中,最吊诡的是,击穿爱的往往就是爱本身,人们通常认为爱只能是递增以及质变,如果递减或者转移或者消失,那么关系也就随之到了尽头,人以自己的感受为标准衡量爱的感觉,那么时时刻刻感受到负面情绪没有被伴侣予以填补时,通常都会认为爱在消失。

许多心理问题的本质在于自我感受无法通过自我认知填补,无论是衍生出其他人格,还是通过自我安慰或者反向认知,都是从“他”人处获取,这些问题都会蔓延到关系中,没有人完全健康,但很少有人能自我治愈。

或者说,催婚的底层逻辑变成,个体的延续性与面对社会问题的功能性,无法同时满足时间和物质的前提下,婚姻伴侣是目前社会状态形式下的最优解,你不是需要结婚,你需要找到一个partner。很多人举例结婚可以如何,不结婚将会如何的个例,都无法在宏观上给予对方认知度,很多人的认知度仍然停留在爱的层面,爱就在一起,不爱就分开,那我结婚没有意义,这个逻辑没有承接关系,也没有理解爱和婚姻的本质。

人和人的沟通,确实有时候没有用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