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燕小00_c5y卉
26-01-29 19:53

#曝金晨没有任何公关的机会#

假设金晨确实违法了,那狗仔利用掌握的信息去和对方团队“谈判”,索取“公关费用”,这种行为本身是否也踩了线?

从法律上看,如果狗仔以曝光负面信息为要挟,迫使对方支付钱财来换取“不曝光”或“延迟曝光”,这本质上就涉嫌敲诈勒索了。违法事实的存在,并不能给这种“私下交易”披上合法外衣。公权力的追责和媒体的舆论监督,应该是两条平行线,而不该混在一起做成生意。

更深一层说,这其实暴露了当前娱乐舆论场一个挺畸形的“潜规则”:把司法调查和公众知情的过程,变成了一场可以讨价还价的“信息赎买”。这伤害的不仅是当事人,更是公众对媒体监督公信力的信任。

所以,即便当事人有错,我们也要警惕“以恶制恶”的逻辑。舆论监督的初衷是揭露真相、促进公正,而不是制造一个可以靠钱来摆平或延迟的信息黑市。这两件事,应该分开看。http://t.cn/AXqWIbxl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