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大:被举报法院自行答复信访?这操作违背法规! 2026您1月初(淅川法院将时间胡乱写成2024年1月2日)该律师就淅川法院及院长白云相关问题提交检举控告类信访,2026年1月22日收到答复——淅川法院仅让“按法律规定向相关政法部门提出”,全程未依法处理,更未回避。 《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条白纸黑字写着:检举控告类事项应由纪检监察机关或有权处理的机关受理、办理,还不得将材料透露给被检举单位或人员。可淅川法院和院长白云本身就是被举报人,却直接介入信访处理、作出转介答复,完全踩了法规红线! 更别提《法官法》第四十六条早明确,法官若有违法违纪行为需依规处分,构成犯罪还要追刑责。作为司法机关,淅川法院本该带头守规,如今却无视法规程序,谁给的底气让其如此“灯下黑”? 恳请相关部门介入监督,还信访人一个公道,维护司法程序的严肃性!#司法公正 #信访维权 #淅川法院 http://t.cn/AXq9go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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