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
26-01-29 09:30 微博认证:经济日报社官方微博

【#退货无理由不等于无条件#】#七日无理由退货不是消费者乱退货的挡箭牌#集体购买演出服,演出后将带有污渍的服装退货;网购羽绒服用于旅游,退回时衣物内还留有使用过的机票;半年内87笔手机售后订单中,退货竟占77个……现如今,“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正被少数消费者不当使用。

无理由不等于无条件。“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初衷,是解决消费者网购时无法实际体验商品这个痛点,赋予消费者合理的“后悔权”,为消费行为提供更多选择空间。然而,少数消费者滥用规则,出现“买真退假”“买新退旧”“买好退次”等不诚信行为,不仅损害了商家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环境。

在有明确规定的前提下,部分消费者为何仍抱有侥幸心理滥用退货权?一方面,规则细化程度不足,“影响二次销售”缺乏清晰界定,导致部分消费者产生投机心理,商家则因担心差评或举报被迫接受不合理退货;另一方面,部分平台对消费者购买行为的限制条件较少,却对商家采取更为严苛的监管标准,间接纵容了不诚信退货行为。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本是搭建起商家与消费者的信任桥梁。历经多年发展,市场环境发生深刻变化,亟需通过细化规则、强化约束、坚守诚信,让“无理由”回归本意,既不让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也不让商家合理诉求被忽视。只有厘清权责边界、实现利益平衡,边界清晰、权责对等,才能持续筑牢网络购物的信任基石,推动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http://t.cn/AXqp63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