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沙龍在他的《亂世人心》一書裡,講述了一個法家的故事。
儒家,是站在普通人角度上考慮問題的;法家,則是站在君主的立場說話的。
很多人模糊地認為,法家的法,代表“法治”,其實完全是兩碼事。
現代人的“法治”,是說整個社會遵循一套規則,這套規則賦予每個人準確的權利和義務。而法家的理念是:你是沒有權利的。我就是單純地收拾你,只不過收拾你的時候,有套固定的方法而已。
接著他又通俗易懂地舉了一個例子:有一個流氓,每天早上都堵在你家門口,抽你六個嘴巴,週一到週日,風雨無阻,而且每天固定是六個嘴巴,不是五個,也不是七個,就是準確無誤的六個。
你會不會感慨:這個流氓真是有法治精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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