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写给律师新人#
和小伙伴一起出差,我们预订的酒店离高铁站只有一公里。出站后我们犹豫着是走过去还是打车,由于是夜晚,且地形不熟,最后还是决定打出租车过去。
司机听到我们报的酒店地址,顿时大失所望,一路上抱怨,说自己排了三小时的队才接到活儿,晚饭都没吃,之前还是放空过来的,开了二十多公里。
我一再向他致歉,对他进行安抚。到达目的地,车费是14元,我付了50块钱,聊表歉意。司机高兴地向我们道谢。
虽然打表计费是乘客的权利,但权利之上还有道义。
我以前买东西很喜欢还价,不是在乎几块钱、几毛钱,就是想锻炼口才,展示自己的能力,体会还价成功的快乐。
现在年纪大了,越来越不愿意跟人还价,甚至还会根据对方的情况多付一点钱。经济下滑,很多人活得不容易,何必寻求那种还价的快乐?如果还可以为别人提供一些小小的帮助,获得的快乐也许更持久吧。
写下这些文字,不是想表明自己又做了什么善举,而是希望更多的人认同这个理念。勿以善小而不为。如果手头不紧,对辛苦工作的人,不还价、多付费,是对他们的认可和尊重。也是我们价值的体现。
2026.1.27 南京 http://t.cn/A6u4Yg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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