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事甄言
26-01-27 22:35

临高县医保局(2024)17号处罚决定,为什么大错轻罚。违规金额1917774.43元,行政处罚388370.44元。这是临高县官网发布的信息。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定点医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临高县医疗保障局对该单位的处罚百分二十的法律依据在哪里?
这个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超执业范围诊疗、自立项目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属于数额较大,违法行为严重,具有从重情节,临高县医保局为什么不按《条例》1倍以上2倍以下的条款处罚。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请临高县委政府领导和纪委领导研究。临高县民营医疗机构要知道内情真相,县医疗保障局要公开回应舆情。@海南省人民政府 @海南省委 @法治网 @法治日报 @国家医疗保障局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临高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于 黑龙江